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就推动大宗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黄盛)据中国证监会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机制”),丰富交易方式,提升交易便利度,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即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深股通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非自动对盘交易。通过沪股通和深股通进行的大宗交易以及通过港股通进行的非自动对盘交易将同步开通。
上交所对此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会同相关各方,全面系统梳理两地市场差异,研究大宗交易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等安排,在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基础上,尽快制定互联互通下开通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助力实现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据上交所介绍,自沪港通2014年开通以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持续优化完善交易安排,扩大标的范围,丰富标的品种,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截至2023年7月底,沪股通累计净流入1.02万亿元,成交50.57万亿元;沪港通下港股通累计净流入1.22万亿元,成交17.19万亿元。目前,沪港通机制运行平稳,交易活跃,已成为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参与对方市场的重要渠道。
深交所对此表示,正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与相关各方共同研究互联互通下开展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的实现方式,将在充分征求市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业务方案,完善业务、技术和监管等配套安排,保障深港通下的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平稳落地。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区位优势和平台功能,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持续优化拓展互联互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深交所介绍说,2016年深港通开通以来,深交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党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完善机制安排,扩大标的范围,丰富标的品种,受到了境内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已成为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参与对方市场的重要渠道。截至2023年7月底,深港通机制运行平稳、交易活跃,深股通累计成交55.2万亿元,跨境资金净流入9300余亿元;深港通下港股通累计成交13.47万亿元,跨境资金净流入1.13万亿元,为两地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香港交易所对此表示,将与内地合作伙伴及各方共同制定引入大宗交易和非自动对盘交易的实施方案,包括相关业务、技术和监管等安排。待监管批准后,相关实施细节和正式开通日期将适时公布。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在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告中认为,大宗交易是实现大额交易最佳执行并尽量减少对市场价格影响的重要交易机制。这一举措将增强两地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及鼓励更多海外投资者透过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参与A股市场。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将指导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做好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监管安排的研究,充分征求市场意见,制定实施方案。